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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规定高校不能要求合法生育学生退学
作者:佚名 www.ws10000.com 时间: 2007年10月21日
  中新网8月3日电 据人口计生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妥善解决在校学生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以下为意见全文:
  一、 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把高校在校学生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范围。人口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指导各高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和需求,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大力开展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性健康知识;教育在校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慎重考虑结婚、生育问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晚婚晚育。
  各高校应适应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的变化,按照有利于组织协调、提高效率的原则,设立具有独立职能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负责教职员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负责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按教职员工、流动人口和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高校的学生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做好在校学生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
  二、 切实加强已婚学生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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