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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孩子的好行为-奖励VS惩罚
作者:佚名 www.ws10000.com 时间: 2007年10月21日

  当孩子表现出一个好行为之后,家长就可以派出手中筹码让他的需要暂时得到满足;孩子为了进一步得到奖励物,自然会进一步表现出该好行为。比如,到了吃饭时间,孩子不能按时上饭桌,上了饭桌也不能好好吃饭,就可以和孩子讲好条件:“你想买玩具,好,只要你每天开饭时按时吃饭,好好吃,一个星期天天做到,就给你买。”
  对幼儿来说,玩具这类物质奖励是最直接有效的。但家长也应注意,它毕竟是最低级的奖励,随着孩子的成长,要逐渐向活动性奖励和精神奖励转变。实践证明,把三种方式经常地结合起来,效果会更好。
  惩罚:纠正孩子不良行为
  惩罚,是从另一个角度纠正孩子坏毛病的好办法。通常有四种方式:一是撤销物质性承诺,如收起孩子喜欢的玩具、不给买原来答应好的玩具等。如上例中,玩具买了,孩子的目的达到了,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家长可以继续提要求:“玩具虽然买回来了,但你要好好吃饭,才能随便给你玩,不好好吃饭,玩具就收起来。”;二是撤销活动承诺,如不带孩子玩、不给孩子讲原来答应讲的故事等;三是精神上暂时“撤回”对孩子的爱,如批评、斥责、情感上冷落等等;四是体罚,如将孩子关在屋子里不许出来活动、罚站甚至打骂等。不过体罚产生的负作用很大,家长应尽量避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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