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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作品《胭脂扣》01
作者:佚名 www.ws10000.com 时间: 2007年12月30日
胭脂扣 一  

  “先生——”  

  我的目光自报纸上的三十名所谓“佳丽”的色相往上移,见到一名二十一二岁的女子。  

  她全部秀发以喱膏蜡向后方,直直的,万分帖服。额前洒下伶仃几根刘海,像直刺到眼睛去。真时髦。还穿一件浅粉红色宽身旗袍,小鸡翼袖,领口、袖口、襟上绲了紫跟桃红双绲条。因见不到她的脚,不知穿什么鞋。  

  一时间,以为是香港小姐候选人跑到这里来绕场一周。——但不是的,像她这般,才不肯去报名呢。俗是有点俗,却天生丽质。  

  我呆了半晌,不晓得作答。  

  “先生,”她先笑一下,嗫嚅,“我想登一段广告。”  

  “好。登什么?”  

  我把分类广告细则相告:  

  “大字四个,小字三十一个。每天收费二十元。三天起码,上期收费。如果字数超过一段,那就照两段计……”  

  “有多大?”  

  我指给她看。  

  “呀,那么小。怕他看不到,我要登大一点的。”  

  “是寻人吗?”  

  她有点踌躇:“是。等了很久,不见他来。”  

  “小姐,如果是登寻人启事,那要贵得多了。逐方计算,本报收九十元一方。”  

  “九十元,才一?”  

  “是呀,一般的启事,如道歉、声明、寻人或者抽奖结果,都如此。你要找谁呢?”  

  “我不知道他是否在这里?不知道他换了什么名字,是否记得我?”真奇怪,我兴致奇高。  

  一半因为她的美貌,一半因为她的焦虑。  

  “究竟你要找谁?”  

  “一个男人。”  

  “是丈夫吗?”  

  “……”她一怔,才答,“是。”  

  “这样的,如果寻夫,因涉及相关法律,或者需要看一看证书。”  

  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悲哀,但仿佛只是为她几根长刘海所刺,她眨一眨,只好这样说:“先生,我没有证书。他——是好朋友。寻找一个好朋友不必证明文件吧?”  

  我把纸笔拿出来,笑:“那倒不必。你的启事内容……”  

  她皱眉:“我们之间,有一个暗号。请你写‘十二少:老地方等你。如花’字样。”  

  十二少是他代号?如今仍有间谍?我失笑:“如花小姐,请问贵姓?”  

  “我没有姓。”  

  “别开玩笑。”  

  “我从小被卖予倚红楼三家,根本不知本身姓什么、而且客人绝对不问我们‘贵姓’,为怕同姓,诸多的避忌。即使温心老契……”  

  我有点懊恼,什么“倚红”、什么“三家”、“客人”、“温心老契”……谁知她搞什么鬼?广告部一些同事都跑到楼上看香港小姐准决赛去了,要不是与这如花小姐周旋,我也收工,耽在电视机旁等我女友采访后来电,相约消夜去。  

  如今净与我玩耍,讲些我听不懂的话,还未成交一单生意——且她又不是自由身,早有“好朋友”,我无心恋战。  

  “请出示姓名、住址、电话、身份证。”  

  “我没有住址、电话,也没有身份证。”她怯怯地望着我,“先生,我甚至没有钱。不过我来的时候,有一个预感——”  

  我打量她。眉宇之间,不是不带风情,不过因为焦虑,暂时不使出来。也许马上要使出来了。老实说,我们这家好歹是中型报馆,不打算接受一些暧昧的征友广告:“住客妇女,晚七至十点,保君称心”。难道——  

  如花说:“我来的时候,迷迷糊糊,毫无头绪,我只强烈地感觉到,第一个遇上的人,是可以帮我忙的。”  

  旁边有同事小何,刚上完厕所,见一个客人跟我讲这样的话,便插嘴:“是呀。他最可靠,最有安全感——不过他已有了……”  

  “滚远点!”我赶小何。  

  但我不愿再同这女子纠缠下去。  

  “如果登这则启事,要依据手续,登三方,二百七十元。”  

  她很忧愁。  

  “好了好了,当是自己人登,顶多打个七五折。”  

  “但是,我没有你们所使用的钱。”  

  “……你是大陆来的吧?”  

  “不,我是香港人。”  

  我开始沉不住气。这样的一个女子,恃了几分姿色,莫不是吃了迷幻药,四处勾引男人,聊以自娱?  
  然后我俩穿过一些小摊子。她好奇地到处浏览,不怕人潮挤拥,不怕人撞到她,蓦地,她停下来。  

  是一个地摊,张悬些陈旧泛黄布条,写着掌相算命测字等字样。摊主人是个六七十岁的老人,抽着烟斗,抽得久了,连手指都化为烟斗般焦黄黯哑。  

  她坐在小凳子上,瞧我一下。  

  “好的,你问吧,我帮你付钱好了。”  

  她感激一笑。顺手自一堆小字条卷中抽了一卷,递予老人。  

  摊开一看,是个“暗”字。她见字,一阵失意。  

  我也为她难过。  

  老人问:“想测什么?”  

  她说:“寻人。”  

  “是吉兆呢。”他说。我俩一齐望向他。  

  如花眼睛一亮。  

  她殷切俯身向前,洗耳恭听。  

  满怀热望。  

  她期望找到这个男人。是谁呢?如此得蒙爱恋。念及我那阿楚,触景伤情。  

  老人清清喉咙,悠悠地说道:  

  “这个‘暗’字,字面显示,日内有音,近日可以找到了。”  

  “他在此?”如花急着问。  

  “是,”老人用粉笔在一个小黑板上写着字,“这是一个日,那又是一个日,日加日,阳火盛,在人间。”  

  如花不知是兴奋,抑或惊愕,呆住了。她喃喃:“他竟比我快?”  

  老人见顾客满腔心事,基于职业本能,知道可以再加游说:  

  “小姐,不如替你看看掌相吧,我很灵的,大笪地出了名的神仙。让我替你算一算。你找的是谁呀?让我看看姻缘线——”  

  她伸出手来。  

  “呀,手很冷呢。”  

  老人把火水灯移向如花的手。反复地看。反复地看。良久。  

  “真奇怪。”他眉头紧锁,“你没有生命线?”  

  我失笑。江湖术士,老眼昏花,如何谋生?我想叫如花离去。她固执地坐着。  

  “小姐,你属什么?”  

  她迟疑地:“属犬。”  

  然后不安定地望我一眼。哦,属犬,原来与我同年,1958年出生。不过横看竖看,她一点不显老,她看上去顶多二十一二岁。即使她作复古装扮,带点俗艳……女人的样貌与年龄,总是令人费解的。  

  她仍以闪烁眼神望我。  

  我很明白。所有女人都不大愿意公开她们的真实年龄,何况我只是一个初相识的陌路人?她还在那儿算命呢,我何必多事,侧听她的命运?到底漠不相关。  

  于是我识相地走远几步。  

  四周有大光灯亮着,各式小摊子,各式人类,灯下影影绰绰,众人面目模糊,又似群魔乱舞。  

  热气氤氲。  

  歌声充斥于此小小的繁华地域:  

  “似半醒加半醉,  

  像幻觉似现实里……”  

  只听得老人在算:  

  “属犬,就是戊戌年,1958年。”  

  “不,”如花答,“是庚戌年……”  

  我听不清楚他俩对话,因为歌声如浪潮,把我笼罩。  

  “情难定散聚,  

  爱或者唏嘘,  

  仿佛都已默许。  

  能共对于这一刻,  

  却像流星般闪过,  

  你是谁?我是谁?  

  也是泪……”  

  隔了一会,我猜想他已批算完毕,便回去找她。  

  ——但,如花不见了!  

  那测字摊的老人,目瞪口呆,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如花坐过的小凳子。  

  我问:“阿伯,那小姐呢?”  

  他看也不看我。  

  一言不发,仓皇地收拾工具,粉笔、小黑板、测字纸卷、掌相挂图……他把一切急急塞在一只藤箧中。苍白着脸,头也不回地逃走。  

  转瞬人去楼空。  

  我怔在原地,不知所措。  

  谁知老人替她看掌相,算出她是什么命?现两相惊逃,把我扔在一个方寸地,钱又不用付,忙也不必帮。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真可恶,未试过如此: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别再让我见到她,否则一定没好脸色。  

  我去坐电车。  

  电车没有来。也许它快要被淘汰了,故敷衍地怅惘地苟活着。人们记得电车悠悠的好处吗?人们有时间记得吗?  

  电车站附近是一些报摊,卖当日的拍拖报,两三份一组,十分贬值。顺报摊往上走,便是“鸡窦”。总有两三个迟暮私娼,涂上了口红,穿唐装短衫裤在等客。她们完全不避耳目,从容地抽烟,有时还买路过的猪肠粉吃,蘸上淤血一般颜色的海鲜酱,是甜酱。数十年如一日。有些什么男人会来光顾?好像跟母亲造爱一样,有乱伦的丑恶。  

  “糟,要过站了。”  

  我马上带如花下电车。这一回,我让她先行,免得司机看不见,她还未落定便又开了车。  

  时夜已深,回首一看,石塘咀早已面目全非,她如何找得到“老地方”?真烦恼。她站在那里,一脸惶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如何安置这个迷路的女鬼?  

  “你到了吧?”  

  “我在哪里?”她几乎要哭出声来,“这真是石塘咀吗?”  

  她开始认路:“水坑呢?我附近的大寨呢?怎么不见了欢得、咏乐?还有,富丽堂皇的金陵酒家、广州酒家呢?……连陶园打八音的锣鼓乐声也听不到了——”她就像歧路迷羊。  

  “日后十二少如何会我?”  

  还念念不忘她要寻找的人。  

  “我怎么办?”  

  忽然之间,她仓皇失措地向我求助。  

  我如何知道怎么办?我如何有能力叫一切已改变的环境回复旧观?我甚至不可以重过已逝去的昨天,何况,这中间是五十多年。我同她一样低能软弱,手足无措。人或者鬼,都敌不过岁月。啊,岁月是一些什么东西?  

  “这样吧——”我迟疑了一下,“你暂时来我家住一夜再说。”  

  她点点头。  

  我以为她会推辞:不好意思啦,萍水相逢啦,孤男寡女啦,两不方便啦……一般女子总有诸如此类的顾忌。但如花,我竟忘记她是一个妓女。她见的世面比我多呢。以上的顾忌,反而是我的专利。  

  我并没有看不起她。  

  我在那儿提心吊胆,担心她夜里爬上我的床来诱我欢好。——真滑稽,在半分钟之内,我想到的只是这一点。  

  “你不介意吧?”我还是要问一问。终于我带她回家。途中经过金陵阁。以前这是金陵戏院,如今建了住宅,楼下有电子游戏中心。附近有间古老的照相馆,橱窗里残存一张团体相,摄于1958年。我也是1958年的。——我比如花年轻得多了!虽然我俩生肖相同,但屈指算来,她比我大四十八岁。四十八年,是很多人的一生了。如果如花一直苟活,已是一个龙钟老妇,皮肤发皱,眼神黯黄。如果她轮回再世,也是个四十几岁的人了,既不是中年,又不是老年,真是尴尬的年龄。而她绮年玉貌地在我身畔,只不过因为她的痴心执拗,她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使这男人已投胎重新做人,她也要找到他吧。  

  “先生,我忘了问一件事。你家……方便吗?你是否已有妻子?”  

  哦,这真是个令我不好意思的问题。我连与女友之间的关系,也因对方之勤奋上进而岌岌可危。  

  “我未婚。”急忙转个话题岔开去,“你不要叫我先生了。我是袁永定。”  

  “永定少。”如花如此称呼。  

  真叫我受宠若惊,我阻止她:  

  “我们不作兴什么少、什么少地相称。你还是唤我永定吧。我名字不好吗?”  

  “好,有一种地老天荒的感觉。简直不像人的名字。像一块石头,或者桥,或者坟墓。”  

  “不。请别说下去了。到我家了。”我迟早会成为石头、桥,或者坟墓,何必要她如此提醒?真受不了。  

  我拣一些充满活人气息的状况告诉她:我家在四楼,一梯两户。对户住的是我姐姐与姐夫。单位是四百,各自月供二千多元。如无意外,他日我结婚生子,也长住于此。在香港,任何一个凡俗的市民,毕生宏愿都是置业成家安居,然后老死。就像我姐姐,她是一个津校教师,教了十年。她的丈夫,是坐在她对面位子的同事。天天相对,一起议论着学生,蹉跎数载,只得也议论嫁娶。  

  我招呼她进屋。招呼她坐。然后我又坐下来。  

  二人相对,不知该从何说起。  

  她侧身靠坐沙发上,姿态优美。渐渐我才发觉,她没有正视对方的习惯,因职业的本能,她永远斜泛眼波,即使是面对我这种毫无应付女人良方的石头。  

  做什么好呢?  

  我只得搜寻出一些水果,橙和苹果,切开盛于碟中,请她吃。  

  “我知你不吃热的,但水果比较冷。真的冷,我在雪柜中取出来,非常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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